

8月18日,董事長主持召開了集團法務及清欠工作專題會議,集團副總經理劉輝、副總工程師武小平、副總經理李曉霞、陳海霞、石應鵬,財務總監董小寧、總辦主任王懷恩及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辦公室、財務部負責人參加會議。
一、集團分管法務工作的副總經理石應鵬就全集團進入執行階段的25件訴訟案件執行情況逐件進行了通報和安排,各單位負責人進行了補充匯報,董事長就這25個執行案件如何開展下一步工作逐一作了分析和指導。
二、集團分管清欠工作的副總經理陳海霞就全集團目前清欠工作進行了通報和安排,各單位負責人進行了欠款原由和存在問題匯報,董事長逐一對各單位應收款項的清欠提出了相應的辦法、對策和時限要求,各單位和集團清欠小組對應執行。
三、董事長工作安排及要求
1.法務工作:重點事項;明確工作職責。
2.清欠工作:一是各單位要按照每戶確定的方案和要求抓好清欠工作落實;二是對欠款的催要要定計劃、定時間、定任務,每周調度,每月考核;三是各單位要對內部賬務進行倒賬處理,由財務總監董小寧牽頭負責;四是對清欠工作的四點要求。
3.資金清算工作:目的:為切實加強集團對資金的有效管理,加快各項資產流動與周轉,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資金占用成本,提高各單位資產的盈利能力,增強各單位的獨立經營及資本運作能力,為集團發展創造更多效益,要求各單位每月進行資金清算,并對清算的資金按月計算利息。
4.各單位在近期要抓好內部融資和資金回籠兩項重點工作。